纽约曼哈顿一家卖饺子的中餐馆,被视障原告起诉,同时控告其违反联邦 ADA 以及纽约州、市民权与人权法。原告属于典型的"批量套利"型,一年起诉了 27 次。
该商户没有盲目选择花大价钱和解(和解一次,过几个月还会被别人告)。商家在诉讼开始后,果断请第三方技术团队将网站彻底整改到 WCAG 2.1 标准,并留存了完整的合规证明文档。律师配合技术文档在法庭上主张"争议已消灭(mootness)",最终法官判定原告缺乏起诉资格,直接驳回了原告的诉讼。
随着联邦法院对原告"起诉资格"的收紧,大量原告律师正在把战场从联邦法院转移到纽约州法院——因为州法院允许直接索要金钱赔偿。
"我没有实体店,只有网店 / 点餐网站,是不是不用管?"
错!纽约南区(SDNY)和东区(EDNY)法院历史上对纯线上网站的原告非常友好,且州法院允许直接要金钱赔偿。无论你有没有实体店,只要你在纽约做生意,网站不合规就是一张活靶子。